我省將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農村住房安全進行一次全方位深入徹底的“體檢”和“治療”,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并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規(guī)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tài)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實施方案,對此項工作進行部署。
據省住建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排查將對全省行政轄區(qū)內行政村(含鄉(xiāng)鎮(zhèn)政府駐地行政村和街道辦事處下轄行政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危險等級等,同時對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huán)境等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為此,省住建廳明確,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以用做經營的農村自建房、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造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為重點,邊排查、邊整治。其中,用做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應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摸底排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在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其他農村房屋,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整治。
我省要求,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扎實組織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落實責任,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要明確產權人(使用人)是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的整治主體,要根據排查情況建立排查臺賬和整治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實行整治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銷號一戶。要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guī)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并健全管理機構,下沉監(jiān)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tài)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信息速遞
資訊內容
最新資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