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是治國安邦的根本,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前提與保障。針對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突出問題,新《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9月1日將正式施行,并加大對土地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比如:
根據條例規(guī)定,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養(yǎng)魚要重罰。簡單來講,如果你家的耕地屬于永久基本農田,那么千萬不要用來種植經濟果樹或者養(yǎng)魚,否則9月1號之后,將會根據條例進行罰款。
一、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均將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作為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和重點,對農用地之間的轉化缺乏制度性的約束,導致實踐中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現象大量存在,嚴重影響國家糧食安全。
為此,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專門增加規(guī)定:國家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耕地應當優(yōu)先用于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需要將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的,應當優(yōu)先使用難以長期穩(wěn)定利用的耕地。從而進一步拓展了土地用途管制的重點和內容。
二、明確耕地保護的責任主體是省級人民政府
加強耕地保護,必須首先明確耕地保護的責任主體。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在總結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耕地保護責任主體制度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首次從行政法規(guī)層面明確了耕地保護的責任主體,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耕地保護負總責,其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qū)域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國務院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分解下達,落實到地塊。國務院對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
三、加大對土地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為了加大對土地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采取長牙齒的措施切實保護耕地,實施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了土地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增加了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fā)展林果業(yè)和挖塘養(yǎng)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規(guī)定,同時提高了對違法占地、違法轉讓等違法行為罰款的處罰額度。
四、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對耕地保護責任主體的補償激勵,積極推進中央和地方各級涉農資金整合,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加大耕地保護補償力度的要求,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在總結全國部分地方實施耕地保護補償制度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對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做出明確規(guī)定:國家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guī)定。
五、細化土地征收程序
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為核心,對《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的土地征收程序進行了細化規(guī)定。主要包括:
(1)發(fā)布土地征收預公告,啟動土地征收。市、縣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啟動土地征收的,發(fā)布土地征收預公告,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
(2)組織編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進行公告和聽證;
(3)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對個別難以達成征地安置協議的,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4)申請土地征收審批;
(5)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發(fā)布土地征收公告,公布土地征收范圍和征收時間,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協議的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6)實施土地征收。
六、保障農村村民的宅基地權益
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將“宅基地管理”單列一節(jié),對宅基地布局和建設用地指標安排作出明確規(guī)定,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合理保障本行政區(qū)域內農村村民宅基地需求,鄉(xiāng)(鎮(zhèn))、縣、市國土空間規(guī)劃和村莊規(guī)劃應當科學劃定宅基地范圍。
針對部分地方在合村并居中出現的侵犯農村村民宅基地合法權益的問題,新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專門作出四禁止規(guī)定:禁止違背農村村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禁止違法收回農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村村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禁止強迫農村村民搬遷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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